法院裁定投资移民现代化条例无效
最低投资额恢复到$50万美元
(06/252021)

2021年6月22日,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就Behring Regional Center, LLC v. Chad Wolf 一案

做出判决, 裁定移民局2019年11月24日颁布的EB-5投资移民现代化条例无效。该条将投资移民最低投资额从$50万美元增加到$90万美元 (见美国投资移民金额涨价,2019年11月21日生效)。法院裁决的理由是国土安全部在实施该条例时当时的两任代理部长并未被正当任命,根据《联邦职位空缺改革法案》,他们没有权力颁布2019年的投资移民现代化条例。由于法院裁定该条例无效, 投资移民最低投资额恢复到该条例生效前的$50万美元。

虽然法院已裁定该条例无效, 但是移民局有可能上诉,现任的国土安全部部长也可通过对该条例重新认可的方法使其合法化,并重新得以实施,使最低投资额重新增加到$90万美元。但是,就目前而言,最低投资金额已恢复到$50万美元。

有意办理投资移民申请者应如何抓住该机会尽快提出申请

  1. 投资者可以通过个人直接投资的方法提出申请, 但直接投资需要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从初期的投资项目可行性调查到最后项目落实,申请文件齐备需要较长的时间, 等一切就绪后, 可能最低投资额又恢复到$90万美元了。
  2. 通过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投资项目提出申请。 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到2021年6月30日到期。目前国会和有关各方正在进行协调谈判以推动该项目的延期。由于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已有现成的投资项目,投资者不需花费时间准备投资项目的文件, 只需准备好资金来源合法性的文件,即可向移民局提出申请。 只要在最低投资额重新恢复到$90万美元之前将申请报送到移民局,你的申请就有效。 因此,在这个过度期,通过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投资项目提出申请,是一个可选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