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1 智利/新加坡公民的工作签证

H-1B1签证是美国根据与智利及新加坡所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签发给智利及新加坡公民的专业性工作签证。符合 “专业性工作”签证的基本要求是:(1)该工作需要对某一门专业知识进行理论以及实践方面的运用, (2)需要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或者满足替代标准)才能从事该工作。每年智利有1400个H-1B1名额,新加坡有5400个H-1B1名额。

根据美国与该两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某些特殊的专业不需要学士学位,只要满足其他替代标准的人士也可以申请H-1B1签证, 如农业经理人(适用于智利)、理疗师(适用于智利)、管理顾问(适用于智利及新加坡)以及灾害保险理赔员(适用于智利及新加坡)。

H-1B1签证申请者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 申请者必须从事贸易协定中所描述的“专业性工作”或者满足相关替代标准;
  • 申请者必须提供雇主出具的雇佣信;
  • 劳工条件申请批注书(Certified ETA-9035 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 -LCA)该LCA的主要目的是要求雇主保证支付给外籍劳工的工资不得低于美国业内同专业人员的标准工资 (Prevailing Wage),并且雇佣外国劳工不会给从事类似职业的美国劳工工作情况造成负面影响;
  • 证明财政支付能力,并且证明申请者仅在美国短暂工作居留。

申请者可以在美国领事馆直接申请H-1B1签证,不需要像H-1B类别那样先要移民局预先批准方可申请签证。但是如果申请者人在美国则可直接向移民局提出转换成H-1B1身份的申请, 如从B-1/B-2, F-1/F-2 等身份转换成H-1B1 身份

 

H-1B1H-1B的主要区别

H-1B1签证有效期

H-1B1签证有效期是一年,然后可以申请延期,每次申请可以延期一年,而且无延期次数限制。正常的H-1B签证有效期首次为3年,并且可以再延期3年,但是总共在美工作居留时间不得超过6年 (符合AC-21法案的特殊情况者除外)。在H-1B1第三次延期申请时移民局要求申请者首先向劳工部递交新的劳工条件申请,新的劳工条件申请有效期为两年。两年之后如果申请者需要继续延期,同样需要先向劳工部提交劳工条件申请,有效期仍然是两年。但H-1B的劳工条件申请可以根据申请者的要求而定,从1到3年不等,每次延期均需提出新的申请。

 

移民意图问题

H-1B1与H-1B签证另一重要区别是“移民意图”问题。H-1B签证允许申请者有“移民意图”-即申办美国绿卡,和来美合法工作的意图-即非移民意图,通称“双重意图-Dual Intent”。但H-1B1签证申请者则不能有“移民意图”。因此,要取得H-1B1签证,申请者必须证明自己没有“移民意图”,证明自己在美国之外拥有居所,不打算放弃该居所,身份到期会离开美国。

如果H-1B1签证持有者想通过职业移民申办美国绿卡,并取消不许有移民意图的限制,可以从H-1B1的身份转换成H-1B身份。

考虑到H-1B签证每年65,000个名额的限制,智利/新加坡的专业人士不妨通过H-1B1的签证来美合法工作。然后再过渡到H-1B。需要指出的是提出H-1B1申请并不排除他们同时提出正常H-1B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