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地区中心运作方式
投资移民地区中心的运作方式一般首先选择投资开发项目,研究论证其可行性和投资回报率,市场运作盈利前景及相关的风险, 然后向移民局提出设立地区中心的申请。移民局审核,符合条件后,发出正式批准通知,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
地区中心通常是以成立有限合伙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其商业运作的法人实体。然后,地区中心吸收投资人成为有限合伙人,每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视各地区中心项目的所在地而定)为一份,所需投资人数根据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来定。例如,一个项目需要5千万美元,则有限合伙公司要吸收100位投资人,每一位投资人成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而地区中心或其委托的管理公司成为负责或管理中心运作的无限责任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无限责任合伙人负责投资项目的日常经营活动,按一定百分比收取投资收益,其余由投资人按比例分配。投资的方式,有的中心是以贷款的方式进行,每年有一定的利息,5或6年后还回贷款。 有的项目按盈利状况定期分红的方式进行,投资人取得绿卡5年后,可以从长远投资考虑,继续作为地区中心股东,定期分红。如果投资人不拟继续投资下去,可以将其股份卖给他人或卖给负责合伙人。出售价格是根据由当时的市场价值来决定。如果该项目经济效益好、增值多,当初投资的50万美金可能会增值,反之则可能会减值。有些投资项目不仅是作为投资移民的项目,而是作为正常的投资项目供各方面的投资者使用,因此一些不办绿卡的人也可投资这些项目。
目前,地区中心投资项目的内容包括:军事基地的改造、飞机场的扩建改造、城市市政建设、开发建造大型购物中心、建造滑雪场及相关娱乐配套设施、 发电厂改造、建造赌场、建造电影摄影基地、建造医疗健康中心大楼、不动产开发改造、租赁出售、改建港口码头基础设施、高级疗养院、农产品项目的开发、海军工业园开发改造、建造度假村、钢铁厂扩建改造、奶牛场及奶制品配套设施的建造、新型节能环保汽车的研制、开发、建造,等。
目前(截止2017年5月1日),美国移民局已批准了800多个地区中心。 由于每个地区中心的项目,管理运作方式,投资期限,投资回报方式,投资风险都有所不同,投资者需要认真分析比较,谨慎选择投资中心,以便能成功地达到投资和移民的预期效果。投资移民地区中心表可到以下移民局网站查看:http://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immigrant-investor-regional-centers